各市(州)商务主管部门、省属企业:
按照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川办函〔2015〕44号)计划安排,现就2015-2016年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、示范企业申报创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按照《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标准(试行)》、《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标准(试行)》的条件,在基地、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,各市(州)商务主管部门遴选推荐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、示范企业。
二、申报名额
全省评定2015年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0个、示范企业50个。成都市推荐示范基地不超过5个、示范企业不超过40个,其他每个市(州)推荐示范基地不超过1个、示范企业不超过3个。已被评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、示范企业的不再申报省级示范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自愿申报。申报单位对照附件1、附件2的标准,在认真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自愿申报。
(二)市(州)推荐。各市(州)商务主管部门接受当地单位申报,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向省商务厅推荐。
(三)动态管理。四川省前期(2011年、2013年)电子商务示范单位需重新申报。
四、申报材料
(一)市(州)提供:
各市(州)2015年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申报汇总表(市州填写,见附件3)。
(二)申报基地提供:
1.示范基地申报表(附件4);
2.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(参照附件5的方案编制要点);
3.入驻电子商务企业名单及其经营情况;
4.《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标准》中提到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。
(三)申报企业提供:
1.示范企业申报表(附件6);
2.示范企业申报书(参照附件7的申报书提纲);
五、时间安排
各市(州)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标准要求,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,于2015年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贰份、电子版报商务厅,逾期不再接受申报。省属企业直报商务厅。商务厅复核申报材料,不符合的予以退回。对初审合格的基地、企业,商务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必要的实地考察,确定2015年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名单,经社会公示后授牌,予以重点培育和扶持。
联系人:电商处蒋波;电话:028-83234935;邮箱:jiangbo@sccom.gov.cn
附件:1.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标准
2.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标准
3.2015年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申报汇总表
4.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申报表
5.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编制要点
6.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
7.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提纲
四川省商务厅
2015年7月13日
四川省商务青年企业家联合会以助力四川经济发展新格局,引领企业品牌发展新经济作为本会核心服务,是企业与政府、企业与行业、企业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,是全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的“孵化器”和“大本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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