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出台新政支持农村电商发展 最高可奖励一百万元

点击次数:   来源:   更新时间:2015/11/26 10:34:32  【打印此页】 【关闭

  2015年11月25日,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 “支持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提升成都农业品牌”新闻发布会,结合成都近日出台的两个文件(《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的意见》),就成都如何支持农村电商发展作了介绍。

  根据两个文件,成都明确了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目标:到2017年,在全市培育3—5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本土农业电子商务企业,打造10个电子商务示范区(市)县,打造30个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镇,打造100个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村(基地),基本实现电商应用广泛、保障体系健全、配套服务完善的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。到2020年,全市培育8—10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本土农业电子商务企业,进一步完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,使成都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达到全国领先水平。

  为支持农村电商发展,新政共提出了十项政策措施,涉及打造电子商务平台等方面。其中,对农资产品年度线上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,由市农委按照销售额的2%,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;对符合标准的成都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形象店,由市农委给予开店费用50%的一次性补助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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